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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5日,我在生日當天和似曾相識說,我要寫一篇以當天用餐為主軸改編的故事。我想她大概已經不記得了,可是每當我翻開日記看到那天信誓旦旦的落筆,就覺得有什麼東西擱在那揮之不去。說出口就是與自己的約定,跟自己的約定總是要完成的,雖然未完成的又何只這一件。
順帶一提,那天晚上吃的是爭鮮迴轉壽司,那天我所擁有的攝影器材還停留在只有手機(200萬畫素)的階段。時間過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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