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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了健保局一趟。沒有遇過的事一件件降臨(用這個詞聽起來真是驚悚)在我頭上,對勞保、健保、勞基法瞭解越來越深,也未嘗不是一樣好事。譬如說出國六個月以上健保可申辦「停保」停止收費,但必須要在出國前持電子機票親自申辦,否則被委託人就要有一身苛責別人的好功夫,才能在委託書上註明「委託書為申請人簽章、若有不實願意付法律責任」勉強通過固執的基層公務人員。這年頭公家機關也是防得要命,雙證件加印章都帶到了也不肯鬆口,是說基層公務人員(櫃檯,或許是約僱)確實也沒有決定的權力,前前後後問了承辦人員好幾次才搞出權宜之計。
  至於為什麼會防得這麼緊?據櫃檯說明是因為曾經某男在國外就醫想回臺灣申請補助,可是其父持有委託書已將健保停保,於是某男否認有委託父親辦理停保,為此父子打上官司。這是什麼連續劇的劇情,想必是很大一筆醫療補助費吧!遇到這種事收件人員或承辦人員其實也很倒楣,當時是該讓持有委託書的父親辦理還是為了預防父子失調的事情上演而被罵到臭頭。(心裡小劇場─ 子:我又沒叫你幫我辦停保! 父:不要停保OK啊,你記得把健保費匯到我的戶頭裡就是了。)

  下午從市立圖書館管帶回魍魎之匣(by京極夏彥)途中經過85度C,忍不住走進去晃晃(最愛逛的店:書店>文具店>麵包店),最後選定「草莓蠟燭」。

草莓蠟燭 @85度C 25元

新鮮草莓加鮮奶油的裝飾,除了外型是星柱體很可愛之外,草莓大理石吐司材質的麵包內包著優格醬,畫龍點睛。是說我沒有特別愛吃草莓,吃到新鮮草莓和優格醬的時候很高興,剩下來的時間都在想特別愛草莓和粉紅色的朋友一定會很愛這款產品。正巧我有兩位男性朋友熱愛草莓與粉紅色,突然很想看看他們和粉紅色草莓蠟燭相遇的神情,我想應該會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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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虺不當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